广州市地处亚热带,受靠海气候的影响,环境温湿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2号《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》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《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》、广东省建设厅《粤建房[2000]29、113号》、广东省标准《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(DBJ/T 15-26-2000)》、中国物业管理协会《关于城市房屋白蚁预防使用药剂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等规定,在选用白蚁预防药物时应符合下列条件:
一、根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规定:使用于白蚁防治的药剂必须使用具备国家颁发的《农药登记证》(包含白蚁防治项目)、《生产许可证》、《产品标准实施证》即"三证"的药品。
二、应含有毒死蜱、联苯菊酯、氯菊酯、氰戊菊酯、氟氯氢菊酯、氯菊酯+辛硫磷中的一种成分。
三、药品应具有下列特点
1、具有高度的灭白蚁及驱白蚁活性;
2、性质稳定,有较好的抗酸碱性,药效持久;
3、在水中溶解度低,不易流失,不易挥发;
4、高效低毒,对人、畜安全,不污染环境;
5、具有吸附作用,并能与物件中的有机物质紧密结合,不易被水流失,不因微生物的降解作用而失效,用于白蚁预防处理时,药物稳定地保持在原施药地点,达到长效预防的效果。